简介:在深受苏联法理学影响的背景下,我国传统法概念中表达出过分强调外部强制力与国家中心主义的倾向,这在实践中带来了严重问题,并在现代社会严重限制了我国法学研究的视野。西方经典民主法治理论过分重视选举民主,这有可能使普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实际地位有名无实,而这种问题在现代社会不断加剧,在对这些问题的反思过程中产生了公共治理和协商民主理论。以这些考察和反思为线索,我们应当在中文语境下再造法概念,从而构造出新的法概念和其中的两个环节——软法与硬法,并利用软法精神推动现代民主法治的发展,使软法的功能在软、硬法的互动中实现。而对于我国法治实践而言,通过实践软法机制来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建设大有可为之地。
简介: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档案法制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档案管理工作由计划经济下的行政指令逐步步入法制化管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不仅是档案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影响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一、加强新时期档案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为了改变档案工作单纯依靠政策指导和行政手段管理的状况,国家加快了档案立法步伐。1987年9月5日六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档案法》1996年7月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档案法》是我国档案领域第1部法律,自1988年实施以来,在保障、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6年修改后的《档案法》,对社会各方面、档案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各类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档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