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贵州是多民族的省份,是全国8个民族省区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民族立法工作。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形势,贵州制定配套法规的步伐明显加快,取得较好成效。截至今年9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决议、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定等配套法规共99件,仍然有效的70件。制定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批准14个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修改自治条例的决定。
简介:宗教事务是社会事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在少数民族地方信教群众多,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尤为突出。自开展县乡村宗教网络建设工作以来,宗教网络建设已经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和系统化的方向迈进,为以后的县乡村宗教事务管理的全面开展提供很好的借鉴,在促使信徒依法过好宗教生活,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集中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制度保持高度一致方面有着积极的社会历史意义。因此在宗教网络建设工作中应做到尽力探索,力求创新,确保“七个结合”和“五个必要”,在宗教界广泛开展“三学三比三带”活动。以“合法便民”的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宗教网络建设工作。
简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仅要坚持抓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还要坚持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在这个意义上,广东省委近期提出了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目的就是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把广东省的文化地位也相应地提高到同一高度,并从我省文化建设的实际出发,不断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具有岭南风格、岭南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