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莫雷诺提出的社会测量法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网络分析(SocialNetworkAnalysis)作为当今吸引诸多学科注意、运用日益成熟的一种研究方法,为当今社会心理学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术语、思路和方法。本文首先探讨了社会网络分析的形成与发展;继而在分析社会网络分析基本研究思路的基础之上,比较了两种不同取向的网络分析方法——整体网络分析与自我中心网络分析,以及相关软件,并且介绍了社会网络调查表——SNI技术。最后,针对当今社会心理学研究中的某些问题以及计算机网络支持的社会网络(Computer-SupportedSocialNet-WOrk。,简称为CSSN)兴起的事实,强调了社会网络分析对当前社会心理学研究的意义,并介绍了我们对于计算机网络支持的社会网络的研究设想和初步研究进展。
简介:法家基于人性趋利避害的假设,提出"以暴制恶"的治国路线,期求通过君主高度集权、以暴力控制群臣、役使全民而寻得"安定秩序".对君主不作任何伦理与理性的诉求,只以能否保证君主实现国家控制为惟一目的,强调君主必须集中全部权力以造势,以暴力作为最基本治理手段,首先以阴谋权术控制群臣,进而通过臣以严刑峻法控制民,建构金字塔式高度集中的权力格局."法治秩序"是君主专制秩序、绝对的人治秩序和恐怖秩序,是进入政治权力圈的士人为君主集权需要进行的功利主义精心设计.它完全排斥历史、理性、伦理的价值与依据,只要求以恶制恶方法的有效性,虽能收一时之效,却难得一世之功.
简介:校园暴力现象的伦理病灶在于“你我共生”的伦理同一性被消解,表现为个体无法在学校及宿舍的人伦关系中获得认同感、归属感,无归属感的个体在精神世界处于孤独状态,在生活世界中个体行为完全听命于任性与冲动。如何使个体在实体中找到归属感并使个体冲动具有伦理合理性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其应对策略为:一是恢复学校作为人类文明传承者的伦理身份,在校园文化建设中,重塑学校、教师对学生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双重保障与呵护,使学校、宿舍成为学生的“生活之家”与“精神之家”,唤醒学生的“集体记忆”和“同根意识”;二是彰显教育的伦理本性,通过教育使个体行为超越人的自然冲动状态,实现个体自然,中动义务幸福的转化,使其成为有教养的人。
简介:社会契约不论在政治哲学史上或是作为一种正义理论,都有着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后来的研究又将其作为一种基于组织理论的个体权利来加以研究,即它是一种将伦理和道德的合法性与合作的战略和行动进行整合的途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它又作为经济伦理而被提出来。沿着唐纳森和邓菲的研究途径进行追寻表明,如果社会契约被意识到并被作为网络治理过程加以对待,那么其将适用于组织设置过程。这一洞悉有利于行政学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因为它能够引起人们对行政程序的关注,在这一程序中,信任在持续的契约交往中得以创设,并长期稳定地保持下去。同时,我们也需要一种应用于行政自由裁量的新途径(如道德代理),以认识组织的新兴网络形式及其竞争力和道德潜能。
简介:本研究探讨了美国三所学校6~12年级学生的校内同伴网络的结构特征。要求被试提名其在校内的最好朋友以及至多9个一般朋友。将被试与所提名朋友的选择相匹配,以评价其相互关系,并据此确定出不同的朋友团体。研究考察了被试在朋友提名、好朋友、朋友团体及社会群体的年级差异和性别差异,以及同伴网络的重叠程度和等级组织。结果表明:(1)同伴关系网络结构存在着性别差异,女孩与同伴网络的联系比男孩更紧密;(2)随着年级的增长,同伴网络的排外性有所增强;(3)最好朋友基本上来自被试所在的朋友团体;(4)被试提名的朋友中有些不属于其朋友团体,被试也不把朋友团体中的每个人都列为朋友。
简介:情感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现象,自有人类社会开始,便有了人类的情感,并成为社会关系中的催化剂和人们行为表现的力量源泉。积极的情感可以表现出锦上添花,消极的情感则可以表现为雪上加霜,甚至外化为非法行为。由于女性人体结构、生理特点、社会化过程的不同,女性暴力犯罪与情感的关系十分密切。当情感和理智发生矛盾是,不能冷静思考,理智不能控制情感,使行为完全受情感的左右而铸成罪错。从江西女性暴力犯罪来看,有的是因为仇恨、愤怒、嫉妒;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有的是因为母爱、妻爱情感的扭曲:有的是因为邻里感情纠纷。如此种种,都是导致女性暴力犯罪的重要原因,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对此,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以从感情入手,良化女性情感,达到预防和减少女性暴力犯罪的目的。
简介:为建设理想社会,儒家一直集中关注以下几个问题:哪种社会秩序是更为合理的?它合理的依据是什么?怎样才能实现并维持这种社会秩序?同时,与此问题相关的是,怎么去定义人的欲望,怎么去解决秩序与欲望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矛盾。关于这些问题,朱熹用"天理之节文"定义了"礼",认为在"公"的价值观视角上,"礼"是具体而现实的表现"天理之节文"的秩序体系。他把公和理同天理结合起来,在为这些概念提供存在论背景的同时,又赋予了其不可违背的绝对的道德权威。恰恰与之相反,朱熹又把人欲望中与公对立的私、与礼对立的欲,定义为私欲,认为"私"及"私欲"是为了维护社会"公"的秩序,强调为了保存天理一定要克服"私"及"私欲"。朱熹认为,尊卑、上下、长幼、亲疏作为礼的主要构成内容,它们依据于天理,是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私"与"公"、"人欲"与"礼"的关系以及天理的特点,不是以社会秩序的重组为中心,而是通过"礼"所表现的社会秩序,寻求构建社会秩序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