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法治社会是执政党和政府统筹社会领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三者之间存在密切的逻辑关系。从根本上讲,社会建设是在与国家建设的联动中获得自身的规定性的,是为了适应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治理主体进行的持续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和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行为和过程。社会治理主要从制度层面强调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认为社会建设必须要在社会领域构建一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一元主导、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互动式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必由之路。法治社会建设是关乎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是人治取向还是法治取向的关键问题,也是破解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难题的有效途径。
简介:我国当前往往将医疗差错归因于医务人员的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够等主观方面并按照“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对医务人员进行惩戒。这种归因和治理模式对医疗差错发生根源的系统性和复杂性认知不足,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高度组织化、社会化的医疗服务模式。归因上的偏倚取决于用以观察、评估医疗差错的知识框架。这种以个人负责为特征的归因和治理模式源于当前以个体理性为基础的临床伦理学,它将焦点集中在医务人员个人的道德修养上,忽视了组织结构等因素的伦理性。应当适时更新医学伦理观念,通过引入组织伦理的视角,将关注的对象转向医疗服务的组织、系统、制度和结构,进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医疗差错治理路径。
简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反映出国家层面对乡村治理的愿景。随着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深化,出现了“乌坎事件”等一系列乡村治理失效案例,其主要原因和表现是治理主体有效性不足,而乡村治理主体失效的根源在于农村产权主体权利结构不当或失效。作者运用农地产权制度与乡村治理辩证关系的分析框架,分析乡村治理主体选择及其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和发展方向,提出理应在国家权力、集体产权、农民权利以及其他主体权利关系中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特别是强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托有效的产权制度建立起利益均衡机制,从而实现乡村治理主体的有效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