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古有“文人无行”的说法,而今我们看到的是,名文人更无行。不堪回首,从上个世纪末的王朔批金庸,到本世纪初的余杰骂余秋雨,不论谁有理,热心的读者,关注的大众,咱们都被人家当猴耍啦。当初王朔搔首弄姿批金庸,金庸装模作样接一招,咱们都以为是新文化跟传统文化开仗啦,是王顽主对金大侠“开刀”啦,于是无论大文人、小文人,无论作家还是读者,有名的没名的,大家贵在参与,积极表态踊跃发言,无论网上还是报刊上
简介:写爱情,多年来一直被视为“禁区”。早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就有人对《柳堡的故事》中的爱情描写有过非议,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是发展到了极端,凡是写爱情的作品,无不被纳入“人性论”、“低级趣味”之列,《柳堡的故事》自然也就成了污蔑人民军队,往革命战士脸上抹黑的毒草而遭到批判。其实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中,岂止不能写爱情,就是夫妇之情、父母子女之情、兄弟姐妹之情、亲戚朋友之情等等,也都不能描写,或稍稍触及,立即躲开,以免犯“人性论”之嫌,无怪平文艺作品中的人物都成了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七情六欲的孤家寡人了。文艺作品到底能不能描写爱情?从生活的实际出发,从古今中外文艺发展的历史来看,答案无疑是肯定的。所以在粉碎“四人帮”之后,这个“禁区”
简介: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案件出现上述应当适用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检察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能严格依法行使,应当不起诉而起诉,就是错诉。什么是法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