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20世纪50年代起我国的法学教学模式一直是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式教学模式,80年代后,该种教学模式开始受到批判和质疑,与此同时,英美法的案例分析教学法得到了追捧,但由于文化环境和法域等的不同,案例分析教学法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成功的移植。所谓的“案例教学法”只是在讲授过程中穿插有案例分析,只是一种举例法,它所融合的仅是案例教学法的外在形式而已,仍未摆脱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真正科学的法学教学模式应是“主导·主体”教学模式。构建“主导·主体”法学教学模式并非简单地体现在选择讲授式教学还是案例教学或是其他方式的教学方法.而是应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思想体现在教学的全过程中。
简介:"兄弟,不打不相识,你开你的,我开我的,谁能拦住是谁的本事,谁也不影响谁,都把任务完成了……"这样的一段对白,竟出自"互掐"的执法交警口中,不免让人咋舌。这段疯转的视频,将某地交警推上了风口浪尖。尽管当地交警部门迅速处置了相关人员,并给出"竞赛式考评"的解释,但视频中出现的"开单子""交任务"的字眼和"撬活""分地盘"的概念,还是触碰了民众敏感的神经。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任何行政执法机关都不得向下级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达收费和罚款指标",但不可否认,在某些地方、某些部门时常我行我素,向基层执法部门下达或变向下达罚款指标。
简介:【摘要】“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是社区矫正的“三大任务”。每项任务均可分解、细化为更具体的任务。“三大任务”在整个社区矫正中的地位有所不同,并且互相渗透、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键词】社区矫正任务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明确社区矫正的各项任务及其相互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实际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分析社区矫正的任务体系,对于社区矫正的理论架构和学科建设来说也具有基础性价值。一、“三大任务”的依据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我国社区矫正的任务明确规定为:1.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2.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3.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