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稀土行业管理职能划转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原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的管理职责,划转丁业和信息化部,具体由原材料工业司承担。
简介:为了加强稀土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探讨如何科学开发和利用稀土资源,发展稀土应用产业,稀土生产和应用企业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行业带来的影响和挑战,由中国稀土学会技术经济委员会、信息专业委员会和全国稀土信息网联合举办的“2009年全国稀土应用与市场信息交流会”于2009年12月15~19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隆重举行。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专稿——2008年中国稀土十件大事
应对危机 共商良策 科学发展--2009年全国稀土应用与市场信息交流会在厦门市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