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形象语言是以具体形象作比喻,来描绘事物的特征、本质规律或抽象的哲理,为人的思维提供一个有形、有色、有声的“映象”(image)。最常见的形象语言是成语、谚语、俗语或习语。一种语言的形象语言往往是它最为生动、最有特色的部分,由于语言发展的共同规律,象英语和汉语这样源远流长,表观力丰富的语言往往又具有共同的表现方式,主要都是利用形象来取得生动的效果。正是因为英、汉语的表现方式有共同之处,英汉两民族对于某些共同的经历就会不谋而合地使用某种共同的形象词语,而且在语言的形式和内容(主要是使用的形象、色彩和含义、联想)上大体相当。如从手工打铁的体会想到要“Strikewhilctheironhot”(趁热打铁),生活中“耳朵”总是和听联系在一起,而言谈失密也是常事,人们就警告说“Wallshaveears”(隔墙有耳)。但是这种英汉对
简介:<正>本世纪六十年代,国际局势动荡不安。第三世界各国人民纷纷起来斗争,要求独立、争取民主和自由。当时的美国经济很不景气,国内政局也很不稳定,政府领导阶层缺乏胆识和活力。就在这关键的时刻,约翰·肯尼迪在竞选中获胜,成为美国最年轻的总统。他代表了美国政府重振国威的狂妄企图,提出了所谓的“新边疆”政策。他的胆识、魄力以及他的冒险精神博得了美国资产阶级分子的拥护,使其成为美国战后最孚人望的总统。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日,暴风雪以后的华盛顿白雪皑皑,成千上万的人从各地来到这里,参加肯尼迪的就职典礼。四十三岁的肯尼迪迈着雄健的步伐登上了主席台,发表了令人难忘的演说。人们对他的演说报以热烈的欢呼,之后还常常将它与华盛顿、杰弗逊和林肯的就职演说相提并论。肯尼迪的演说能获得这样的声誉,必然有其奥妙之处。本文试图运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初步探讨一下该演说的特点并指出其奥妙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