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从经济、政治和社会三个方面反映了财政的本质要求。在财政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最终要体现在效益上,即提高财政活动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新世纪的财政工作中,我们要从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度,转变和履行财政职能,制定和实行财政政策,以优化资源配置;要从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高度,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政府理财思想和财政制度,努力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整体素质,大力推进财政的两个文明建设;要从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正确处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关系,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构建公共财政制度框架。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所谓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应缴税款到期后纳税人尚未缴纳,税务机关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扣缴当事人的存款或扣押、查封、拍卖部分财产以抵缴税款的一项措施。它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从而更为充分地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制定和确立,为税务机关实行更为有效的税务管理提供了应有的法律保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常常会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