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的公司法从立法、司法乃至整个公司法的学理上,都表现出鲜明的资本信用的理念和相应的制度体系,并在客观上打造和形成了资本信用的神话。但事实上,以资本为核心所构筑的整个公司信用体系根本不可能完全胜任保护债权人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的使命。决定公司信用的并不只是公司的资本;相反,公司资产对公司的信用起着更重要的作用。中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与方向是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从法定资本制到授权或折衷的授权资本制。为此,应对最低资本额、股东出资、资本缴纳、股权退出机制、公司转投资、股份的折价发行禁止、股份回购禁止与限制以及与资产信用相配套的其他公司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革。
简介:2004年11月,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圆谷公司)就我公司生产、销售的玩具上标注TsuburayaChaiyoLicensedbyRuiShi侵犯其署名权为由,先后将北京长安商场和燕莎商场告上法庭,发起诉讼。并专门召开研讨会和借助舆论,大肆渲染,混淆视听,干扰市场合法经营秩序。以达到通过不正当竞争赢利的目的。2004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11242号判决书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初字第12687号判决书分别作出判决,驳回圆谷公司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2004)二中民初字第12687号判决书案和(2004)一中民初字第11242号判决书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简介:<正>一、公司法律规范适用类型化思维的合理性从公司发展史看,公司组织形式呈现出多样性态势。公司法的首要功能是为商事企业提供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通过塑造普遍适用与方便使用的公司形式,公司法帮助企业家轻松自如地借助公司组织媒介开展交易活动,从而降低商事活动的交易成本。①公司法这一调整功能的实现有一个从经济世界向法律世界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有赖于运用法律世界所包含的概念和范畴去描述我们所面对的经济世界,在这一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便是公司法律规范的适用问题。在法学和法律实践中,重要的不是逻辑,而是通过规范实现法的意义和目的。借助法律规范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