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该制度的设立为更好处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但由于立法过于简陋,给具体实践操作带来了种种难题和不稳定性。为了使该制度更好地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有必要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通过专家辅助人制度产生的实践背景、基本概念以及其与相近概念的比较;结合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立法现状以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分析了该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对域外相关制度进行了解读与评价,通过对比分析不同法系国家的制度,强调日本的诉讼辅佐人于我国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进而,从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资格认定、参诉程序、权利义务以及意见采信等方面来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
简介:基于禁止重复诉讼的设置目的对“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这一要件进行重新解释,其不仅适用于前诉裁判生效后,也可扩大解释适用于前诉系属中。当前诉处于诉讼系属中时,该要件应理解为“如果进行后诉,后诉请求的裁判结果可能会否定前诉请求的裁判结果”,其表现形式多为后诉请求直接否定前诉请求或后诉请求与前诉请求争点共通。但为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需前诉法院及时履行相应的阐明义务。当前诉裁判生效后,除后诉请求直接否定前诉判决主文之外,后诉请求通过否定前诉核心判决理由进而达到否定前诉判决主文目的的,也符合该要件的适用。最后,在适用该要件时,可将“诉讼标的相同”这一要件理解为“同一生活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