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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电气工程的施工很复杂,涉及到电气设备、电线敷设以及导线连接等,因此,其施工难度很大,稍有疏忽,就会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电气工程的价值发挥,也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与不好的社会效应。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本文根据电力企业电气工程的特点与施工要求,对电气工程施工准备过程中、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完成后的调试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希望能为电气工程相关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工作提供参考。

  • 标签: 电力企业 电气工程 施工 质量控制
  • 简介:德国新《电子电气法》2006年3月24日经联邦参议院批准后生效,从而使德国成为最早实施欧盟《报废电子电气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的国家之一。

  • 标签: 电子电气设备 德国 有害物质 限制使用 参议院 指令
  • 简介:2005年1月16日印尼政府出台了2005年3号政府电力条例。该条例根据1985年15号电力法制定,主要内容包括如下:私营界建设电站项目必须和印尼国营电力公刮(PLN)合作,企业自用或使用可再生性能源的电站项目可例外。同时,所有的电力必须卖给PLN,由PLN统一输送和销售给最终用户。印尼2002年20号电力法不久前被印尼宪法法庭撤销,目前政府正在修改新的电力法。

  • 标签: 印尼 条例 出台 2005年 电站项目 1985年
  • 简介:对于电力企业的发展来讲,优质服务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只有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够赢得用户的青睐,市场营销才可以取得良好成效。因此,电力市场营销必须重视以用户为本,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以获得更高的用户满意度。本文对优质服务在电力市场营销中的重要性进行了简要分析,并从企业和服务两个视角提出了优质服务的对策。

  • 标签: 电力市场营销 优质服务 对策
  • 简介:<正>目次一、反垄断法豁免适用的弊端二、反垄断法适用的依据三、反垄断法适用的原则四、反垄断法的具体适用五、相关法律缺陷及立法建议六、结语我国电力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改革进行得轰轰烈烈,在产权改革、厂网分开等方面也初见成效,但是,制约电力行业发展的垄断问题却依然严重。究其根源,就在于我国电力行业反垄断法律规制的欠缺。世界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之

  • 标签: 电力改革 行业垄断 发电企业 配电公司 交叉补贴 发电环节
  • 简介:文书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直接影响到电力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发展质量。技术层面的升级和管理理念的革新,使电力企业逐渐认识到文书档案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性,对管理方法和管理内容进行不断升级和完善,推进了电力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标签: 电力企业 文书档案 现代化 管理
  • 简介:英国贸工部为执行欧盟RoHS指令(2002/95/EC),于2005年10月向议会提交了《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法规,2005》。该法规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 标签: 有害物质 限制使用 电子设备 电气 英国 法律
  • 简介:档案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信息以及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记录,其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在我国电力企业中,对于档案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在管理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了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本文对现阶段电力企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 标签: 电力企业 档案管理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 简介:本文主要介绍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尤其是德国在电力和天然气领域打破传统的垄断结构、引入竞争机制的发展过程及现状,欧盟为此先后两次颁布的指令及其在成员国尤其是德国的实施情况。通过对如何确定网络使用对价数额这一关键问题的分析,作者指出供应廉价与供应安全间存在紧张关系,并希望德国的经验能对中国能源领域自由化提供有益的借鉴。

  • 标签: 天然气供应 能源供应 市场支配地位 天然气领域 联邦卡特尔局 天然气市场
  • 简介:近年来,司法实践中诱使违约的案件日益增多,法院在审理中存有不同意见,其争议涉及诱使违约民事责任的承担及其免责事由等问题。在处理诱使违约案件中,应灵活运用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追究债务人的责任;同时在特定条件下,第三人也可以基于一定的抗辩事由而免责。

  • 标签: 案情 违约 民事责任 法理评析
  • 简介: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因日常生活用电触电而引发伤残、死亡事故,因立法的原因,法院在审理此类民事纠纷的依据和裁判结果不尽相同,有的按照“产权分界”原则.即按“供电产权归属谁,谁承担事故责任”,判决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有的按照“过错责任”厚则,对用户产权内的线路触电事故,由用户与供电方按照备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责任,由此产生了同案不同判的不公平结果。本文通过研究现行法律规范及域外法律规范,认为审理此类纠纷,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并以产权人、供电方的履行注意义务的情况,来判判双方过错责任及其分担,这样,不但能公平处理纠纷,还能促使双方履行注意义务.预防事故的发生。

  • 标签: 合同纠纷案 产权归属 过错归责 触电事故 供电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