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民族地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目标,探索民族地区建设小康的路子和途径,2004年9月,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在民族地区的龙山县长潭乡长春村、花垣县团结镇老鸦塘村、桑植县官地坪镇平头界村、芷江侗族白冶县公坪镇顺溪铺村,域步苗族自冶县长安营乡大寨村、江华瑶族自冶县涛圩镇杉木根村开展全省民族地区一小康建设试点工作。在认真考核验收的基础上,200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湖南省民委将上述6个民族地区小康建设试点村更名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两年过去了,各试点单位积极势力,善尽其责,开拓创新,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厂阶段性成果。本刊特推出“湖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纪实”系列报道,以飧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