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数十年来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切实威胁到岛屿国家和沿海小国领土的存在。如果国家领土被淹没于海平面以下,其是否仍有国家资格是一个必须面对的法律问题。国际法在国家资格上确立了创建和消失的一般规则,同时也存在着没有领土和人口、没有政府、没有完全主权的国家,此种特殊性使得国家资格不能简单以几项标准来判断。从国际法的实践来看,一项或几项判断标准的缺失,并不必然导致国家失去国家资格。而导致领土被海水淹没的原因,是全人类所造成的,被淹没的国家只是受害者。所以,于情于理都不能轻易剥夺被淹没国家的国家资格。国际法应该调整自身的规定,发展和创造出更好的方案,最大程度地保障被淹没国家的权益。
简介:时际法概念在国际法上是"帕尔马斯岛"案由仲裁人胡伯首先提出的,并逐步在领土争端解决实践和条约法中得到吸收和发展。本文拟从时际国际法的角度对我国海洋领土争端,尤其是钓鱼岛列屿和南海问题进行考量。不仅结合争端各方的主张,而且对时际国际法中"关键日期"、与之紧密相关的"发现"与"先占"、"有效控制",以及所涉条约的时际问题等进行分析,为我国东海和南海的海洋领土争端解决提供新的视角。
简介:(2018年3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创中心',CollaborativeInnovationCenterforTerritorialSovereigntyandMaritimeRights,CICTSMR),成立于2012年9月,由武汉大学牵头,联合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郑州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研究所、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等协同单位共同组建,并得到了中央外办、外交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中央和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2014年经教育部、财政部正式认定为'2011协同创新中心'。协创中心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要求,瞄准国家领土海洋维权重大问题,开展战略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工作,建设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国家战略平台、世界一流智库。
简介:国家间的领土主权争端反映的是国家之间在对地球空间产权私有化过程中的分配矛盾。建立在私有化分配方式基础上的领土主权争端已经成为威胁国际稳定、阻碍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应对领土主权纷争的传统手段也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争议领土公地化为解决国家间领土主权纷争提供了另一种选择,即通过订立维护领土公共性功能的国际条约、创设有效的多边协商机制以及强调多元行为体的共同参与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将争议领土公地化,从而克服由私有化分配方式制造的困局。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运用公地化策略解决国家间领土主权纷争的成功实践、其中有代表性的包括国际社会应对南极洲主权争议的"冻结主权"原则的实践,中美洲三国对丰塞卡湾的共同行使主权。这些成功实践既涉及地球特殊空间,也涉及一般化的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通过对国际社会中成功实践的考察,探索实现争端领土公地化的关键要素,有助于丰富应对领土主权争端的思路和手段。
简介:在领土主权争端的存在与解决实践中,'历史证据'被广泛且多样地使用。然而,历史证据的内涵、表现形式、法律功用和证明力要素均缺乏探讨。实际上,'回溯视角'下历史证据的参酌与采纳是领土争端的必然选择。狭义而言,历史证据指具备独立证明功用的证据类型,所证明对象限于领土的原始权利;广义上讲,历史证据具备独立或辅助的法律功用,能够被援用以直接或间接地证明领土主权的确立和变更。历史证据是对'证据'施加时间限定的结果,其表现形式不局限于古代文献,其法律功用也延展于条约解释、领土获取方式及原则的论证。就证明力要素而言,历史证据的真实性判准相对隐化,充足性成为核心标准,而对抗性则成为决定其最终证明力的关键。应当注重历史研究与法律论证的结合,从充足性和相对性角度组织与采纳历史证据,并加强特定历史证据的法律功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