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文章主要针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护理应用在女性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方法选取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接诊的44例已婚女性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n=22)和对照组(n=22),观察组予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护理,对照组予以常规护理指导,比较两组的护理效果。结果观察组计划生育配合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干预2周后,观察组焦虑自评量表(SAS)评分和抑郁自评量表(SD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于已婚女性,在进行计划生育工作的过程中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护理可有效提升女性对计划生育的配合度,改善不良心理情绪。
简介:摘要:目的文章主要针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护理应用在女性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方法选取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接诊的88例已婚女性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n=44)和对照组(n=44),观察组予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护理,对照组予以常规护理指导,比较两组的护理效果。结果观察组计划生育配合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干预2周后,观察组焦虑自评量表(SAS)评分和抑郁自评量表(SD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于已婚女性,在进行计划生育工作的过程中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护理可有效提升女性对计划生育的配合度,改善不良心理情绪。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计划生育监督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的监督,对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的监督,计划生育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以及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