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转型期中国社会冲突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类型,这种类型的冲突是指政府以公共利益推进经济和社会的改革发展,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得到公众的支持,以致政府建设的项目常常受到阻碍,甚至成为诸多冲突发生的根源。因此,如何治理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是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但从国内外的文献来看,现有研究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并不多。故而,本论文以一个公益拆迁事件引发的冲突治理事件为例,试图探讨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的治理机制。论文得出的研究结论是,信任机制是政府作为当事方的冲突的恰当的治理机制。这是因为权威机制遇到了信任危机,市场机制又缺乏应有的环境,不能有效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信任机制具有传统和社会的基础,是当前的可行的治理机制。但是源于中国的体制和制度的特殊性,信任机制需要辅之以权威机制和市场机制,形成信任机制主导的合作治理模式,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冲突治理的作用。本研究不仅极大地丰富了现有冲突治理的理论研究内容,而且对于政府冲突治理的实践也有重要参考价值。论文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是,针对我国大量的类似的冲突治理案例,运用统计方法分析该类冲突的治理机制的共性特点,以期形成更具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研究理论。
简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厅的直接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三会一节”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从3月份开始,就着手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了消防安保的领导机构,制定了《2006年“三会一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阶段倒计时安排表》,对”三会一节”的活动场所、接待宾馆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登记备案,并一一落实定期跟踪检查的消防监督人员。在全区部署开展了多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共对31,004个单位实施了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33,500处,已督促整改31,303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772个,有效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