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记者"是否是记者,这在中国已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22年后的今天,仍是一个未竟的话题。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对"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的定义,不但非新闻单位主办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不是新闻机构,不能有新闻记者;新闻单位主办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也不能有新闻记者。虽然2009年以来,新闻出版总署、中央网信办等主管部门对此不断放开规定,如允许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一定条件下可以依托其传统媒体申领新闻记者证,为首批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的新闻网站采编人员发放记者证等。但总的来看,这一问题仍是"进行时",大量具有强大舆论影响力的市场主体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其新闻采编人员仍无法获得记者证。当前一些地方的媒体管理机构正在进行尝试,而国家层面则需要进一步直面问题,摆脱互联网治理意识和思路的贫困,为全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行顶层设计。
简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我国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面-陆极大挑战。虽然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普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但在当今知识经济培育和发展实践中所呈现的诸多新问题,亟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本刊再次从众多来稿中精选5篇文章,编成本专题,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演进和完善奉献绵薄之力。本专题主要内容包括:对于个性化3D打印技术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当前主要问题是个人3D打印侵权认定可能存在困难,只有确保创新激励与知识产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才可能促进个性化3D打印产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商标被动使用理论忽视了社会公众亦可以基于实际使用行为成为商标专用权人的事实,商标法应当确立公众使用商标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把自己享有而又难以行使和主张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授权给依法成立的组织、以该组织的名义行使这些权利的著作权制度;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保障著作权集体管理服务市场的自由竞争,减少政府部门的干预。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创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制度,然而有关这一制度仍然存在较多争议,需要深入研究与完善。委托作品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委托人对委托开发软件的使用应是以该软件为核心且围绕该软件在委托创作目的范围内的使用,而利用该软件的源代码开发新软件的行为不在此范围之内。相信这些文章一定会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