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简介:当前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依然明显,危害严重,需要着力解决.要科学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扭转选人用人上只看表面政绩、忽视人品官德的价值取向,要善于从法治的高度选人用人,正确对待“强人”“能人”干部,改变只重视工作表现、轻视生活“小节”的用人之道.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制度,规范候选人提名制度,改善选举和票决的具体制度.要合理配置和运用选拔干部的权力,加强集体决策权,防止个人权力过分集中,实行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让责任管住权力,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排除拉关系、搞小圈子,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以及各种“利益输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