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背景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企业国有资产法共分9章77条,分别为总则;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附则。该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国有资产立法迈出的第一步。今后还应该研究制订监管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历史文化资产的法律,构建全方位保护国有资产的法律体系。二、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将使我国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也必将对我市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该份具有以下四大显著亮点:亮点一迈出国资立法第一步,全面涵盖了经营性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一般划分为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对于行政事业性资产,财政部等有专门的部门规章;对于矿产、水、土地、森林等资源性资产,则一般都有专门的单行法进行规定。
简介:直接适用的法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得以发展,并在中国理论、实践以及立法上也得到了发展,其发展的最新立法成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在看到直接运用的法在我国发展的同时,应进一步明确直接适用的法的内涵、性质、不足以及立法意义。
简介:为保护农民利益,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夏粮和油菜籽收购工作顺利进行,6月7日,国家粮食局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12年夏粮和油菜籽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与收购工作同步进行。通知明确,由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从事夏粮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粮油经营、加工及转化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具体包括中央粮食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外资粮油企业、跨地区收购粮油的企业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油菜籽国家临时收储政策的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