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目前高校《中医养生学》教材的状况进行了一些思考,认为现在常用的各版教材养生理论丰富,体系完整,可应用于各层次的教学之中,对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以及对中医养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存在中医养生理论表述不够灵活、部分具体方法不实用、有些表述未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变化,甚至教材中前后观点矛盾令人费解等不足之处。本文提出《中医养生学》教材应理论紧密联系实践,突出养生特色;开拓创新,增加中医养生学的实验课程等设想,认为既符合中医药学发展规律,继承中医博大精深的学术思想,又能吸纳中医药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反映时代特色。编写适合当前教育改革和教学实践的中医养生新教材,已迫在眉睫。
简介:我国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在高校课程改革之后和“思想道德修养”合为一体,但不论是单独的法律基础课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法律基础”部分,都旨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然而,此门课程既不同于高等学校法律专业课程的“专”和“深”,也不单纯是“政治理论课”,此种兼容性决定其教学的广度和深度难以把握,那么,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以最有效的方法使学生掌握法律概念、了解法律体系、明确法律关系,进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由于“案例教学法”(CaseStudyMethod)具有传统教学方法无法替代的诸多优点,不少高校提出了将案例教学运用到法律基础课中,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对案例教学法认识存在一定误区,教条使用案例教学法,为了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导致所授知识没有框架,过于零散,案例过于复杂,超越了学生的能力范围,学生对案例的讨论不着边际,表现出一种负的教学效果。对此,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将对案例教学法的内涵以及在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作一探讨,以期对学界同仁就此问题的深入研究尽一丝绵薄之力。一、案例教学...
简介:中医急症学是中国医药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漫长的远古时期就有了原始急救方法。春秋战国时代的扁鹊,对急症诊治已积有相当经验。成书于这一时期的《内经》,也有厥、高热、脱气、剧痛、失血等急性病症的记载,并提出急则治标的原则。东汉末年张仲景所撰《伤寒杂病论》。成为治疗急性外感热病的名著。晋代名医葛洪以验、便、廉为特点,撰《肘后救卒方》一书,成为中国古代的急症手册。隋唐时期,《诸病源候论》中载录的急症已达三百多条:孙思邈的《千金方》就更大量载有急症内容。宋金元时期,著名四家对急症都有丰富经验,张子和采用套管式钳取食道异物获得成功。闻人耆年的《备急灸法》,是一部应用灸法治疗急性病专著。而危亦林运用“悬吊复位法”治疗急性脊椎骨折,被誉为骨伤科史上的重大发明。明清时期.吴有性.叶天士等医家对急性热病的诊治另辟新径,而此时的外科急症手术已有相当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