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国的外交与欧洲政策”是女总理默克尔2005年11月30日向德国联邦议院发表“施政声明”中有关外交政策的提法,它将欧洲政策从传统的外交政策范畴中剥离,具有了独立地位。本文主要从欧洲联盟的发展及其性质、德国外交政策身份认同的演进、德国政治精英对施罗德政府外交政策的论争等方面入手,系统阐释默克尔政府对外关系的特点。
简介:“欧洲”因《整合责任法》而被列入了德国联邦议院的辩论议程。《里斯本条约》对自下而上、有限支持和适度原则进行了具体化,“民族”通过由成员国议员作为代表而全面介入欧盟事务之中。德国新执政联盟在其《联合执政协议》中确定,“欧洲”成为新联邦政府的政治方向,而“民族”是政府政策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新联邦政府就成了“欧洲”与“民族”的经营者。新联邦政府在欧盟事务上的行动能力取决于其与联邦议院之间的沟通。而新联邦政府的欧洲政策施政空间——联邦政府在欧盟事务上可能的立法权限一则受政策取向影响,即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政策取向是趋同,还是相悖。这又取决于联邦的执政党或执政联盟与州的执政党或执政联盟有一致还是相悖的政策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