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什么是企业档案?这一问题已经有不少人给它做了多种不同的解释。笔者以为最好的解释不应该是凭想当然,而应该有一定的根据。1987年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对“企业档案”作了这样的规定:“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