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天津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张建星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报业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世纪80年代的跑马圈地阶段,即有报号就行,报号就是重要资源;二是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硬件建设阶段,大力投资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三是从20世纪中后期开始的发行阶段,报业真正开始在发行上下功夫,以夯实报业大厦的基石。笔者也认为,我国报业发展经历了三种驱动模式:一是20世纪80年代的“内容驱动”模式,即报业主要靠采编的改革带动报纸发展,并由此出现了“内容为王”的说法;二是20世纪90年代的“广告驱动”模式,即报业主要靠广告的快速增长带动报纸发展,并由此出现了“广告为王”的说法;三是从20世纪中后期开始的“发行驱动”模式,即报业主要靠发行带动报纸发展,并由此出现了“发行为王”的说法。
简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经2015年8月20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6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43号)、《(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50号)经商务部同意修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简介:摘要: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范性文件第 148 条中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情形的考察,可以发现这条规定中“不抵触标准的边界十分模糊,究其原因,首先,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对“不抵触”标准的消极态度,将规范性文件进行一个限缩解释,将合法与不抵触划等号。其次,上位法的单一适用。对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机制中审查标准之“不抵触”标准存在的问题,急需一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司 法审查标准中“不抵触”标准的识别与方法论建议,使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标准得以完善。
简介:形象修护理论(IRT)和情境危机沟通理论(SCCT)是主导危机传播研究的两大理论基础。最近的研究却发现,现实危机案例使用的策略与IRT和SCCT所建议的“最佳实践”(bestpractice)并不全然相符,显示出理论与现实的不同思维。本研究以台湾地区之相关研究案例为对象,以后设分析法再度检视实务案例与IRT/SCCT的相符程度。结果发现,台湾的危机案例的确实践了SCCT的“谣言应使用否认”和“意外事故应使用善后处理”两大建议,却没有符合“犯罪应采用修正策略”、“天灾应使用降低伤害”与“组织过失使用降低伤害”等主张。此外,本研究也发现主策略之使用是否符合理论建议,与危机处理之成败并无显著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