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科学和人文之争中人文主义立场的坚定者,威廉·伯恩巴克以其颇有原创性的广告思想和方法影响几代美国人的思考方式。为深入了解伯恩巴克的思想价值,文章将伯恩巴克的生平轶事、广告作品及文案、他人著作、访谈演讲等资料重置于其所处的时代语境下,对其广告思想进行解读、梳理、提炼,试图诠释伯恩巴克的广告思想及其研究价值。研究发现:首先,伯恩巴克存疑技术是否能还原价值,'排斥科学'并非对科学技术的全盘摒弃,只为警惕科学技术宰制人们的生活,只为坚定广告本身即可实现强大价值、洞悉人的本性。其次,伯恩巴克重视人、产品、广告之间的效用关系,不流于实用主义的功利性导向,将对受众日常生活经验的捕捉转化成创造性的广告文案和设计元素,将广告作为推进产品真正适用于消费者的服务。最后,伯恩巴克期盼在人性、广告价值、社会发展之间寻求一个平衡,从给予人的需求和产品特质出发,认定结合人文性、艺术性、创意性能避免广告成为'操控人们'的工具,'人的主体性'在科学进步甚至时代变迁中亦可保持下去。
简介:在人人都无法脱离数据的大数据时代,大数据的影响不容小觑,它挑战了现代社会的既定秩序,也引发了新的社会问题。大数据给予未来世界无穷可能性,人们在欢呼大数据的美好前景时,也应该警惕新技术的威胁,理性看待大数据的影响。在大众传播领域,面对大数据技术,人是盲目和被动的,他的思想和行为会被诱导,会不经意间泄露自己的隐私,甚至侵犯他人的隐私。大数据技术把一切纳入算法中,大数据并不是完备的,算法也并不总是客观公正的,人们应该知道算法是否具有价值偏向、算法是谁的工具、它是为谁服务的。因此,人们需要了解大数据对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活动的影响,了解算法渗透的意识形态性,警惕被数据和算法控制。说到底,数据既是社会商品,又是裹挟政治、经济、文化、资本等复杂权力关系的信息载体,它既关系到个体的虚拟身份认同,又关系到数据伦理的建构。
简介:中美两国“千禧一代”大学生因个人隐私泄露而遭遇诈骗的问题凸显。敏感数据是个人隐私保护的核心领域。为探索中美大学生对敏感数据的感知及其异同,文章归纳出92个国家和地区定义的全部30种敏感数据类型,并以中国H省和美国I州为例,分别调查两国大学生对这些数据类型的敏感度感知情况,运用T值检验作对比分析。研究发现:(1)中国大学生认为身份证号、财务信息最为敏感;其次是家庭住址、通话内容、生物特征识别信息、手机短信、GPS定位细节、性生活等;认为个人所属民族(种族)等数据最不敏感。(2)美国大学生认为财务信息、通话内容、手机短信、身份证号、电邮内容、GPS定位细节等较敏感,而认为工作经历与表现、姓名、教育背景等不敏感。(3)中美大学生感知的高敏感度数据类型较为一致;中国大学生感知到的平均敏感度高于美国大学生;美国大学生感知的电子邮件内容敏感度显著高于中国大学生。文章运用卡斯特的“网络社会价值观趋同论”对相同点做了分析,不同点则折射出双方文化背景、历史传统、法律规制之差异。隐私法规中分类的“敏感数据”与“千禧一代”大学生感知的“敏感数据”存在一定悖论,法规需不断修订完善,隐私研究也应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