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莱芜市莱城区在社会保险工作中实行保险政策、办事程序、缴费情况"三公开",让全区干部职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社保工作,既有效地维护了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莱城区的社会保险工作得到较快发展,基本建立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体系。但是,由于干部职工对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工作程序不够了解,有的单位为职工投保的责任观念不强,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原因,社会保险工作一度出现了单位不主动、个人不关心、基金收缴难的问题,影响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为解决社会保险工作中参保对象不积极、经办机构"一头热"的问题,区人事劳动局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实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人手,引导干部职工关心支持社保工作。
简介:劳社部发[200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由工伤保险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服务的权益,
简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04]21号)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及用工单位乱收费"问题,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的要求,现将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