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内最早提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概念可上溯到2001年(见“中国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二期,刘世庆)。2003年10月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简介:<正>(一)证券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并为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服务。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确定了“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后,我国的商品经济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格局转变的需要,开拓融资领域,增加融资方式、丰富融资手段、发展融资工具,提高资金效益,上海的证券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逐步发展起来了。上海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主要可分为以下阶段:第一是起步阶段。大致从1984年到1986年11月,主要标志是由于一批新的集体企业筹集资金的需要,企业债券和股票
简介:作者认为,有关风险投资方面的国际法律,对于我们正确理解风险投资活动和加强合作帮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首先必须了解有关国际法律的内客和框架,然后才能在风险投资方面进行更好的合作。由于中国和美国的法律背景和环境不一样,所以在合作前双方一定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并签订法律方面的协议,这样对双方都有利,通过签订法律协议,双方不仅可以提高沟通的效率,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诚内容必须切实可行,里面的条文不仅要符合双方的意向及当时的具体环境,还必须具有可操作性。签署协议的时候要考虑到未来,要设想未来的各种可能性,并把主观判断以及如果出现这种可能性应该怎样处理等等,体现在所签订的法律协议中,以使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最小化。签订法律协议,也是我们对风险认知的一种事前准备,这样做可以让我们知道可能会有哪些风险,从而在合作中尽量避免这些风险的发生,使双方的合作更加顺利。因此,法律协议是业务合作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不是游离于业务之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