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性质的事业法人单位,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当事人之一,承担着政府集中采购的重任,不仅需对采购人、供应商负责,而且需对国家、政府负责,不仅是反腐倡廉、防治商业贿赂的前沿阵地,而且是各种利益分配的集散地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就决定了集中采购机构在设计组织机构时,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组织,追求的不仅仅是如何发挥每个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能力,为机构的高效运行而努力,而是更加着眼于组织运行的规范、廉洁,预防从业人员出现不道德的行为。这就有必要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机构设置进行研究,通过内部机构的合理没置,达到集中采购机构规范、廉洁运行的目的。
简介:一、建立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意义集中支付制度是撤消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将政府所有财政性资金集中在国库或财政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所有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进行拨付,并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统一核算。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单位分散保管,而只给预算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财政部门审批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支出由各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集中支付中心将款项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这样做有如下好处:(一)有利于财政收入及时入库。目前一些执法部门设立收入过渡账户,将已经实现的财政收入作为“蓄水池”,人为地干预财政性资金;一些金融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为执收部门提供方便,借机延压资金,并给部门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