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切稽查组织形式、实施方式和工作力度,都应按照征管改革运行的总体要求,在稽查模式的选择上,从有利于对纳税人和税源的管理、有利于稽查形成合力的角度出发,使稽查管理与征收管理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密切配合,从而防止工作脱节,工作扯皮和工作漏洞,由于各县(区、市)级税务局及其在经济区域税务所处地完成税收任务的核心地位,从层次上看是两级执法主体,一级征管机构理应建立一级稽查组织形式。我们把一级机械相应建立一级稽查组织的管理模式简称为“二级稽查”管理模式。具体地,这种模式分两个层次,即在县局建稽查局、在征收单位设稽查组,使征管部门兼有征管,监督职能,稽查部门以监督职能为主,兼有收入任务职能。稽查局按二级局设置,依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设综合选案股、审理股、执行股和直属稽查队。
简介:一国的税收制度是由税制结构和税收征管这两个主要的相对独立因素所构成的。税收征管是在既定税制结构条件下一国税收政策的具体施行。加拿大税务专家理查德·M·伯德认为,税收征收管理包括3个基本因素和3项基本工作内容。3个基本因素是:改进管理当局自身的组织工作、改善对纳税人的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照章纳税率;3项基本工作:鉴定潜在纳税义务人、其应纳税额并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可见,税收征管不仅依附于税制结构,而且贯穿于从纳税义务产生开始到税款入库的全过程。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来看,统筹和协调这一全过程的是征管组织结构、眄管形式和税收征管方法等方面所采用的规范形式和结合方式,征管模式。确立一定的征管模式,其目标是实现“照章纳税差距(Compliance-gap)。”最小化,即潜在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距最小,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又依剌于税务机关对税收分配全过程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即税收管理。由此可见,税收管理是税收征管模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广义的税收管理,即税务机关对纳人或扣缴义务人依法征税活动的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帐簿票证、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审核评说、税务检查及优质服务等内容。从税收管理的内涵不难看出,任何国家为了取得参与税收分配的预期效果,无论是税收制度设计,还是税收征管目标预期效果,无论是税收制度设计,还是税收征管目标的实现,以及为确保税收征管的有效性而建立的税收征管模式,都离不开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