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财政体制必须相应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起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开始运行。为配合这一重大改革措施实施,这里谈谈与分税制改革有关的几个问题。一、分税制是建立新财政体制的正确选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财政体制基本是“统收统支”的格局。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推行了以“财政包干”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体制改革和财税政策调整,打破了财权过度集中的“统收统支”体制,扩大了地方的财力,调动了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对前些年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这种财政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一是国家财
简介:近年来,在地方政府的各种财政风险中,债务风险可以说是最为直接和最为关键的风险,它可以直接导致地方财政债务危机的爆发。由于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机构分散,合法与不合法的债务并存,故全国范围内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总量还难以把握。但是,根据某些地方已开始着手进行的典型调查可知,目前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已经相当沉重,有的甚至已超过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例如某省目前决算反映的赤字、财政政策挂账、已欠的财政担保外债已达到201亿元,占该省1998年财政总收入的69.48%。若再考虑到粮食的经营性亏损最后可能还得由财政解决、需要弥补的地方国有企业养老金的缺口等因素,地方财政债务的风险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