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强化“国有资产经营效益”观念强化国有资产经营效益观念,首先要求外贸企业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牢固树立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意识,依法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运营,在观念上真正实现“三转变”即:转变吃国家大锅饭的旧观念,树立自负盈亏的新观念;转变追求创汇规模的旧观念,树立追求企业实在效益的新观念;转变“等、靠、要”的旧观念,树立自主、自立、自强、开拓市场的新观念。这是加强外贸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根本。其次,结合推行外经贸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要求外贸企业负责人签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明确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凡缺乏国有资产经营效益观念,不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领导人,应免除外贸企业法人代表的
简介:应收账款管理是资金管理的重点,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也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尽管近些年来,大部分外经贸企业在深化改革,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时,对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引起了重视,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不能不看到个别企业对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仍然存在认识不足、管理不严、措施不力,企业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守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企业自上而下充分认识到应收账款管理对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极端重要性。企业在实际经营业务中,绝大部分业务是无法做到钱货两清的,因而产生为数不少的应收账款。
简介:2008年8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开始实施。它具有四个重大意义。即加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为中国在WTO中发挥更大作用奠定基础。为中国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提供平台,加强中国与各国和全球性反垄断法规的衔接。会产生四个深远影响,即为各级政府和组织规范了行权界限,为各类企业经营者提供正确发展道路。为消费者利益提供更多的维权法律依据,有益于竞争和规则文化的培养和发展。中国《反垄断法》的真正实施需要四个条件。即亟须与《反垄断法》配套法规出台。亟须明确《反垄断法》执法机构职责与协作。亟须各级政府要带头执行《反垄断法》,亟须广泛宣传和普及《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