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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政策法规财政部对国有企业兴办企业的有关财务问题作出新规定一、国有企业兴办企业,要依法界定产权,坚持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原则。二、国有企业兴办的企业,应在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与原国有企业划清界限,实行财务脱钩,彻底分离。三、国有企...

  • 标签: 国有企业 减免所得税 政策法 技术转让 出租方式 企业所得税
  • 简介:我国将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周小川:2005年货币供应量增长将保持在15%左右,《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2005年将修改,银监会政策法规部日前透露银行破产今年依“法”办理,财政违法行为处理有新规。

  • 标签: 邮政储蓄银行 货币供应量 周小川 银监会 政策 财政
  • 简介:邮电政策信息国务院发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强调: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

  • 标签: 邮电政策 多种经营企业 邮电部 联通公司 机关工作人员 计算机信息网络
  • 简介:首部由中国提出并制定的物流国际标准获通过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和交通运输部2011年12月9日宣布,国际标准化组织已通过并颁布由中国专家领衔制定的《ISO18186货物集装箱RFID货运标签系统》国际标准。该国际标准是物流、物联网领域第一个由中国专家发起、起草和主导的国际标准,也是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最终上升为国际标准的成功探索。

  • 标签: 国际标准化组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中国专家 动态 政策 自主知识产权
  • 简介:1998年以来,面对国民经济增长出现下滑态势,我国宏观调控先后实施了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市场需求不足的条件下,其局限性是很明显的。为此,须进一步放开资本市场,激活资本融通,扩大直接融资。这是我国经济增长新阶段宏观调控所呈现的新特征。

  • 标签: 宏观调控 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证券市场
  • 简介:该文阐述了会计政策选择及其存在原因,说明了会计政策选择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分析并提出了保证会计政策选择公允性、恰当性的具体措施.

  • 标签: 会计政策选择 利益相关者 公允性 恰当性
  • 简介: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计价格[1999]2267号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的函》(财综字[1999]176号)的规定,现就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医师资格考试按下列收费标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区的考试机构收取考试费。(一)医师资格考试费,每考生40元;(二)助理医

  • 标签: 医师资格考试 物价政策 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 市物价局 国家计委
  • 简介:北京市物价局于1998年2月26日发出《关于调整邮政资费的通知》京价(收)字[1999]第056号各区县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邮政电信资费的通知》[计价格(1999)134号]精神,决定自1999年3月1日起调整邮政资费标准,其中中国内信函每20克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通信资费0.60元,发往北京市行政区域外资费0.80元,其他资费标准详见附表(略)。邮政资费出台以后,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借机搭车涨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据《价格法》的规定严肃查处。附件:调整后邮政资费简表(略)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于1998年2月26日发出

  • 标签: 特需医疗服务 收费标准 医疗机构 物价政策 市物价局 整体护理
  • 简介:<正>《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说,自《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由于各级银行、财政、粮食等部门共同努力,保证了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的需要,基本杜绝了粮棉油收购“打白条”的现象,对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有的地方、部门或单位收购

  • 标签: 政策性收购资金 国有企业 政策信息 粮棉油 饮食服务业 连锁经营企业
  • 简介:北京市物价局关于电话选号费实行企业自主定价的通知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京价(收)字[2001]48号市各电信经营企业:随着我市电信市场的发展,电话装机供求状况已发生根本变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电信市场资源的配置作用,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01年6月1日起,电话选号费由政府定价改为企业自主定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1年6月1日起,电话选号费由政府定价改为企业自主定价,电话选号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电信经营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本市电信经营企业对收取选号费的号码范围和具体收费标准要报送市通信管理局备查。二、电

  • 标签: 商品住宅 电话选号费 物价政策 建设开发 市物价局 电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