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仅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可见,不动产登记行为本身并不在当事人之间设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亦不对不动产权属状态进行设定或改变,而只是通过登记,使不动产权利具有一种公示、公信的法律效力。它是对不动产权属法律关系的确认,是对权利人合法拥有不动产权利的证明。它体现了国家行政权力对房地产物权关系的合理干预,起到了保护物权的作用,对物权的变动加以公示,其交易的主体能了解权力归属的状况和物权人的身份,减少欺骗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护第三者的权益,维护交易安全。
简介:通过运用DEA方法测算了2004年到2013年京津冀地区城市工业用地环境技术效率值,在考虑非期望产出和未考虑非期望产出两种情况下,分别运用Malmquist-Luenberger指数和Malmquist指数分析了京津冀地区2004—2013年城市工业用地生产率变化及其分解情况。研究发现:(1)2004—2013年京津冀地区工业用地环境技术效率值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尚未处于环境产出前沿,并且表现出较大的空间差异;(2)未考虑非期望产出的情况下会高估工业用地生产率的增长;(3)技术进步是京津冀地区工业用地生产效率增长的主要动力,而技术效率对工业用地生产效率的增长贡献不大。
简介: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本研究根据投入、产出两方面构建珠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利用Malmquist面板指数和DEA—BC2模型确定评价模型,分别对珠三角城市群2009-2016年土地利用效率动态变化和2015、2016年各城市静态土地利用效率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整个珠三角地区土地利用水平相对高效,土地利用效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但仅有广州、深圳的均值大于1;惠州连续两年综合技术效率均为非DEA有效,且规模收益递减,江门在2015年也出现此类情况,其余各城市均达到DEA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