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国卫通[2019]1号现发布《淋病诊断》等4项强制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WS268—2019淋病诊断(代替WS268—2007)WS269—2019布鲁氏菌病诊断(代替WS269—2007)WS293—2019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代替WS293—2008)WS295—2019流行脑脊髓膜炎诊断(代替WS295—2008).

  • 标签: 卫生行业 强制性
  • 简介:新闻评论,是针对现实生活中新近发生具有普遍意义新闻事件和迫切需要解决问题而发议论、讲道理,直接发表意见文件,它具有引导、监督、启动等社会功能。在市场机制,如何发挥新闻评论功能?

  • 标签: 新闻评论 新闻评价 新闻事件 引导 活动 社会功能
  • 简介:牙酸蚀病是较长时间接触各种酸雾或酸酐所引起牙体硬组织脱钙缺损所导致疾病。其临床表现除前牙牙冠有不同程度缺损外,还有牙齿对冷、热、酸、甜等刺激敏感,严重者牙冠大部分缺损或仅留下残根,是生产和使用酸工人一种较常见口腔职业病。

  • 标签: 牙酸蚀病 职业性 计生委 解读 标准 诊断
  • 简介:行政垄断是与经济垄断相对应概念,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具有经济管理职能机构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妨碍竞争行为。行政垄断常常包括地区垄断、行业(部门)垄断、行政公司垄断、行政强制经营行为等等。尽管行政垄断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它们都有共同内在特征:1、垄断主体都是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具有经济管理职能机构。这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一个重大区别,经济垄断实施主体是市场主体;2、行政垄断是滥用行政权力行为。这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又一重大区别,

  • 标签: 行政垄断 司法控制 经济管理职能 经济垄断 立法 行政权力
  • 简介:医疗行为中患者承诺不是一种对利益处分与放弃,而是一种对医疗风险分担,其体现了“被允许危险”理论与“危险分配”法理;患者承诺有效要件包括认识能力与真实意思两个方面;未经患者承诺医疗行为是专断医疗行为,应根据医疗效果是否最终实现分别进行处理。

  • 标签: 患者承诺 危险分配 被允许的危险 说明义务
  • 简介:对我国卫生法学名称出现背景和发展进行考察,同时比较了欧洲大陆和英美卫生法学名称历史发展。卫生法学名称争论表面上是名称、研究范围以及学科属性之争,但实质上是不同学科背景研究人员对人类健康权益维护不同角度界定。

  • 标签: 卫生法学 名称 比较研究
  • 简介:回顾30年卫生法制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卫生法制起步阶段。从1978年至1992年,这一时期主要是适应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恢复和逐步建立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药品管理以及规范医疗行为等相关制度。

  • 标签: 卫生法制建设 中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 疾病预防控制 规范医疗行为 改革开放
  • 简介:在当前卫生行政执法环境,“引诱执法”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一定合理性。然而,由于“引诱执法”存在先天缺陷,因此容易异化,应当遵循一定原则加以限定,以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 标签: “引诱性执法” 卫生行政执法 合理性
  • 简介:发布时间:2017-11-06铟是一种银灰色、质地极软易熔金属。为了进一步保护铟作业工人职业健康,规范职业病诊断,有必要制定职业铟及其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接触铟及其化合物所致慢性中毒诊断及处理,以间质肺疾病或肺泡蛋白沉积症为本病主要表现。

  • 标签: 诊断标准 慢性中毒 化合物 职业性 计生委 肺泡蛋白沉积症
  • 简介:卫生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有关方面长期共同努力,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以医疗机构与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中医药管理以及生命科学等内容为主卫生法律体系,在卫生工作各个领域,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然而,相对卫生管理法制化要求而言,卫生立法工作还存在着不相适应之处:

  • 标签: 卫生法 地方卫生立法 卫生管理法 艾滋病防治立法 立法项目 医患权益保护立法
  • 简介:(上接2016年第5期第8页)需要指出是,就像人格权之及于身体一样,从病理标本载体形式我们可以看出病理标本无论是器官、组织还是细胞甚至基因,在某些特定情况都可以认定为人格权延伸,而非仅仅是物权支配。王泽鉴教授将德国精子灭失案放在其侵权行为法著作有关于对“身体权、健康权”侵害部分,并强调“人格自主决定在一定要件,应延长存在于与身体分离部分而予以适当必要保护”。

  • 标签: 病历档案 所有权人 病理标本 身体权 侵权行为法 王泽鉴
  • 简介:由于医药产品在医疗活动得到了广泛应用,医药产品侵权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医疗机构在有缺陷医药产品侵权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产品责任,而由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这一做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二是,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药产品获得经济,其行为性质与销售无异,因而与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做法以欧盟为代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第二种做法。本文采用共同侵权连带责任原理对《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连带责任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和内部法律效果。就外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同时适用产品责任严格责任原则,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就内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分别适用过错原则和产品责任严格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在经患者请求赔偿其损害后,如果对医药产品缺陷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在倾斜保护患者利益同时,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对。

  • 标签: 医疗机构 医药产品侵权 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外部法律效果 内部法律效果
  • 简介: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地方才休止。要保障行政审批权得到合法行使,必须为它设置一定“界限”,——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 标签: 界限 保障 行使 监督主体 孟德斯鸠 行政审批权
  • 简介: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关乎到能否有力地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因而成为医学界与法学界共同关注热点问题之一。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形式规定医疗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本文中,笔者将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医疗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影响以及今后立法趋势等方面做出阐释与论述。

  • 标签: 医疗侵权 举证责任倒置 影响 立法趋势
  • 简介:在从事地方立法实际工作中,有感于立法技术不一致,给法律适用带来许多问题。例如:法律法规对于同一性质事项规定.存在多种形式表述方式;在行政执法中,有关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规定从条文上难以区分判断;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存在大量冲突等。因此,国家应该对立法技术进行必要统一规范.避免人为因素法律冲突,节约立法成本.减少法律解释.维护法制统一。

  • 标签: 立法技术 行政执法 法律冲突 地方性法规 实际工作 地方立法
  • 简介:随着行政审判工作深入开展,公民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行政审判工作面临许多新课题。行政立法不完善。行政案件中证据纷繁复杂,对我们在如何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把好行政审判质量关上提出了新要求。本文试就目前行政审判中存在几个问题作一探析。

  • 标签: 问题研究 行政审判工作 公民法律意识 行政立法 行政案件 依法保护
  • 简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2004年后新进入村医队伍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由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方式和内容与农村实际情况不符合,乡村医生身份转变缺乏激励因素,乡村医生行业吸引力明显不足,乡村医生面临后继乏人局面。《执业医师法》对村卫生室执业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范围、执业场所等问题规定与农村实际不相符合,也带来一系列现实问题。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降低乡村医生准入门槛,逐步探索和建立适应农村实际乡村医生培养方式,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实际实证研究,制定和完善适应农村地区实际情况法律、法规和政策

  • 标签: 乡村医生 执业医师 执业资质
  • 简介: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地方卫生部门对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工作主要包括:卫生许可、相关日常监督、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内容。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如何在新形势做好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管工作,作者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为应做到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到位等七个方面。

  • 标签: 基层 食品生产 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