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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职业法律人,虽身份和职责存在一定差异,但双方都在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理应是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建立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职业关系,曾与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对法官和律师的关系进行规范。

  • 标签: 职业关系 律师 法官 法律职业共同体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公正
  • 简介:民进党重新上台执政后,通过"立法"、成立相关组织等方式全方位地推进所谓"转型正义",通过民进党当局的一系列行动可以看出,所谓"转型正义"的本质是通过打击政敌巩固"台独"统治,实现永续执政。立足于"转型正义"的缘起及演变,通过梳理从李登辉、陈水扁到蔡英文时期台湾"转型正义"的历史脉络并进行对比,有助于从历史、现实以及未来三个维度全面解析蔡英文当局推动的"转型正义",并厘清蔡英文当局在"转型正义"过程中对"台独"法理以及"台独"统治秩序的建构

  • 标签: “转型正义” “台独” 台湾政局
  • 简介:在我国法庭审判的过程中,负责侦破案件与实施物证鉴定的公安民警出庭作证的情况目前还极为鲜见,作为公诉人的检方未能获得他们的继续支持和配合。要根本扭转这种局面,使控辩双方真正拥有平等质证的权利,遏制非法取证行为,提高诉讼的效率和质量,就必须下大力——

  • 标签: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中国 非法取证行为 诉讼效率 刑事诉讼法 法律体制
  • 简介:本文借助于全球化背景下新法律与发展运动的视角,通过考察对东亚法律发展历史阶段,探讨实践中的东亚法治的既有成就与缺陷。其后,本文在总结东亚所面临挑战与问题的基础上,着眼于东亚法律文化和社会治道的会通与创新,提出若干可行的思路。

  • 标签: 东亚共通法 全球化 法治 法律文化
  • 简介:文化宪法作为对宪法上文化条款做体系化解释的重要路径日益受到重视,但在如何处理'国家与文化之关系'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存有不同意见。'国家与文化之关系'的类型学说作为一组分析工具可以有一定的功用,但不可对其附加宪法规范的属性,尤其在处理经历过巨大变迁的八二宪法时,这一分析工具更不宜成为文化宪法之理论建构的先入之见,应当回归到以宪法第47条之文化权条款为中心的路径,寻求一套有关文化宪法的融贯论述。

  • 标签: 文化宪法 国家与文化之关系 国家对文化之基本态度文化权
  • 简介:民主之于经济法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关涉经济法视野下政府干预权合法性的判断和社会整体利益模糊性的澄清问题。协商民主超越了传统民主理论的纷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不足,而成为民主在当代的最新发展。协商民主对公共参与和理性协商的强调及其作为程序民主的特质,完全契合了经济法的实践诉求,因此,可以以协商民主来建构经济法的民主观。而且,协商民主观还意味着经济法视野下国家(政府)与市场的"共和",并内含着经济法的社会正义理念。

  • 标签: 协商民主 经济法 民主观
  • 简介:刑事证据展示制度作为一项全新的刑事诉讼制度,在其模式选择中,应将法官纳入这一制度框架之内,其时间应在诉前,宜采取二次展示的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另外,刑事证据展示制度应包含确立宗旨、原则、展示主体、展示内容、展示时间、地点、展示程序、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内容.

  • 标签: 证据展示 模式 制度 检控方 辩护方
  • 简介:过失是一个主观范畴,而过失的判断标准却只能是客观的。为适应社会变迁,过失的判断标准一直受价值取向的影响,游走于行为人中心主义与受害人中心主义之间。过失的内在法律结构为,损害的可合理预见性及损害的可合理避免性;而判断损害是否可以预见、是否可以避免,需要运用理性人标准。信赖保护原理之下的过失理论,以受害人可合理期待的理性之行为人的行为为标准,来判断行为人过失之有无。这样,可以在保护受害人的合理信赖的同时,兼顾行为人利益,并可统合"主观过失"和"客观过失",建立统一的过失理论。

  • 标签: 过失 过失标准 信赖原理 理性人 子群体
  • 简介:当前我国土壤污染严重,社会和生态利益遭到破坏,而现行刑法尚未明确设立污染土壤罪,在对环境污染进行多元应对的新阶段,必须在原有行政管制基础上增加刑罚强制,考察污染土壤犯罪发生之原因,主要包括不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环境意识淡薄和环境法治不完善等几个方面,其中法治不完善是其中根本原因,对此提出了建立多元化、全过程控制的犯罪防控机制的构想。当前应首先通过完善实体法和程序法,建立独特的污染侦查机制来加强对污染土壤犯罪的惩治,同时完善全过程管理机制来实现事先预防,真正达到预防、减少和遏制犯罪的目的。

  • 标签: 污染土壤犯罪 原因 控制 预防
  • 简介:作证豁免在获取特殊重大犯罪案件的关键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等方面具有现有的刑事司法制度所无法代替的价值。作证豁免不同于诱供,它有利于缓解我国目前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因而具有正当性。此外,作证豁免制度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和参考样本,并与现行法律发展的趋势相契合,因而具有可行性。作证豁免制度包括了对作证的同案嫌疑人的不起诉制度和对作证的同案嫌疑人的保护制度等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对作证豁免的立法应当采取分散式模式,在起诉程序、证据制度等中分别规定作证豁免制度的相关内容。作证豁免制度的建构应当先由各地的司法机关开展改革试验,并由立法机关在较为成熟的时期推进作证豁免的制度化。

  • 标签: 作证豁免 同案嫌疑人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不起诉 权利保障
  • 简介:正来先生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中有没有一个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下法学讨论与批评的一大热点。然而,综观正来对中国法学去向问题的探讨,可以看到,他以知识社会学为视角,以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为哲学理据,以反思与批判我国对现代化范式集体'无意识'的法现象为前提;确立了他的建构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的情怀和主旨;并最终认为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其实存在于'达成某种‘重叠共识’的过程'中。所以,正来学者'无知'地'建构'的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应该是程序主义法律范式——现代性的、中国主体'在场'的、民主的法律愿景。

  • 标签: 法律 理想图景 程序主义法律范式
  • 简介:关于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存在多种学说,将其定位于法律监督权属于目前较为统一的看法。在我国的权力建构模式下,检察权若作为法律监督权,在规范层面,将面临很多法律层面的缺位情况。在实际运行层面,则存在着法律监督被放置于刑事诉讼监督、行政机关掌控检察机关的资源、检察权宪法权能与法律权能运行不协调、公诉权是否属于法律监督权等解释难题。

  • 标签: 检察权 建构模式 实践形态
  • 简介:“和谐社会”对“以阶级斗争为纲”观念的彻底否定,其本质和核心是共同发展。“和谐社会”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十五个方面。和谐社会建构的基本前提有三:物质财富的充裕,政治法律制度的完善,社会风气蓬勃健康向上。它的建构与三大文明的建设联系在一起,又与先进文化的建设密不可分。先进文化对于和谐社会形成的最大作用是,能够为它的形成提供一个最佳的文化环境。其功能的发挥通过它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互动作用体现。

  • 标签: 和谐社会 先进文化 精神文明建设 制度文明建设
  • 简介:司法鉴定救助已经在部分省市兴起多年,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前的社会需求。然而,不仅各地各行其是,而且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无形中消解了司法鉴定救助的制度功能。因此,国家进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救助立法就显得非常必要。这要求首先需要明确司法鉴定救助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对司法鉴定救助的实体层面与程序层面进行细致的制度设计。

  • 标签: 司法鉴定救助 统一立法 制度设计
  • 简介:从制度层面考察,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制度的性质、目的、陪审员权的性质、陪审员制度的模式以及司法制度与民主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存在杂糅。'人民司法'这一概念是这种杂糅的代名词。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应重新确立该制度为一项宪法制度,该制度目的为监督、限制、分割司法权而非行使司法权,陪审员权为公民权而非司法权,该制度模式上主要应仿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而非大陆法系国家参审制。

  • 标签: 人民陪审员制度 性质 目的 模式
  • 简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以立法为中心,强调应急法制的建设和紧急状态立法;另一种以法律运作为中心,强调政府和司法机关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享有适当的变通权和灵活处置权。通过对“非典”经验的回顾和反思发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并不是立法、执法,或司法等单一条件所能达致的。应急管理的成功从根本上得益于应急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转。在这一机制中,政治动员、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等要件处在一个相对动态的结构中,不同的结构组合因应着不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需要。

  • 标签: 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 立法 法律运作
  • 简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建构是中国未来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当前,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在探索中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也为进一步深入探索"大调解"提供了具体的实证参考。

  • 标签: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行业调解 衔接机制
  • 简介:行政诉讼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异化或隐形的调解使《行政诉讼法》第50条的禁止性规定几乎形同虚设。用法律解释的方法也不能解决这种现实与法律相脱节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确立行政诉讼调解的合法地位。行政诉讼调解是在合作国家背景下,对行政活动方式多元化和行政法变革做出的回应,与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角色、功能的转变以及司法改革息息相关;也符合行政诉讼保护相对人合法权利和利益的目的,可以弥补合法性审查功能的不足,增强司法对当事人利益的救济功能。但是,调解也会带来交易成本外部化(即公共利益或第三方利益被忽视或侵害)或规避民主法治原则的风险。为此,应对调解设定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限制,在界分和解与调解两种不同制度的基础上,从原则、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人的地位、调解的模式与程序以及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规范这一制度。

  • 标签: 调解 和解 行政诉讼 合法性审查 权利救济 合作行政
  • 简介:作为宪法规定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在性质上属公权力对公权力的刚性监督。以解决"执行乱"为目的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应遵循法定、谦抑、有限监督原则。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应尊重民事执行程序的规律与特点,以提出检察建议为主要方式,重点就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执行行为展开监督。同时,还应明确执行检察监督的管辖、受理以及审查等程序性规则。

  • 标签: 民事执行 检察监督 监督范围 监督方式 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