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包含了诸多公案故事的《水浒传》既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也可以视为一部"政治"或"犯罪"小说,可以对其进行法律文化意义上的解读。《水浒传》所载梁山人物"替天行道"的政治主张与其"不反皇帝"的政治许诺之间存在着逻辑冲突,其行侠仗义的话语渲染与时常打家劫舍的实际行动之间也存在着实践上的背离。《水浒传》揭示出中国传统的法制和权力生态存在复杂性,是"庙堂之上"、"民间社会""江湖之远"三个场域之间的三边互动关系。这种状况要求传统中国法律史研究在考察宫廷文化的同时也要关注村野文化、市井文化和草莽文化,也要求在对传统中国法律进行社会史研究时不能脱离相关的政治史的研究。
简介: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性法律实践;正是基于对法律宗教性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性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
简介:政府的治道变革之所以逐步从硬法之治转向软法之治,是因为软法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或治理手段,并不要求严格的定义、持久的程序和硬法立法的议会审查,而仅仅通过某种拘束力的作用就能够产生预定的规则目标,同时实现某种间接的法律效果。然而,软法模糊了法律约束力的界限,还可能脱离公众的控制,从而从总体上侵蚀国际法的根基。软法运行时,小国的利益还常常被忽视。如果作为一种过渡性工具,软法能够更好地促进试验性尝试、共同协作和政策柔性,帮助我们检验各种政策,加快决议的达成,但是它永远不能为现代社会提供一个稳定基础。软法既不与法治相契和,也不为宪政秩序奠定基础。我们要么将软法硬法化,要么摒弃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