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英国应急安全管理体系始建于二战以后,主要以地方管理为核心,其管理重点包括防范核打击下的平民伤亡,对突发的自然灾害以及北爱尔兰的恐怖袭击进行应对与处理等。进入21世纪后,英国的应急管理从立法规制到中央、地方的体制协调上实现了飞跃发展。2001年,英国成立了内阁国民紧急事务秘书处。2004年,《国民紧急状态法》颁布出台,界定了“应急事务”的范畴,规范了从中央到地方所有应急管理机构的角色与责任。2010年,英国的应急管理被纳入到国家安全的“大安全”战略框架。总体上看,英国应急管理体系从中央到地方构成了一个立体网状的体制结构,形成了多层分工、上下联动、跨部门协作的运行机制。此外,英国应急管理注重发挥地方、基层的中坚作用,特别突出风险防范、应急培训、业务持续性与灾后恢复的“系统抗灾力”建设。在2005年伦敦恐怖爆炸事件中,英国政府基本做到了快速、高效、全面的应急安全管理,也总结了在预警评估、高级别跨机构协调的角色定位、管理通讯网络以及对事故死伤者及其家属提供支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意见。英国应急安全管理的经验也对中国的应急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简介:作为目前世界上安全应急体制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美国安全应急体制深受各国政府关注和学者重视。以历史唯物观所强调的社会有机体中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为依据,为美国安全应急体制设立安全应急环境、安全应急理念和安全应急机制三种变量,并以这三种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分析美国安全应急体制改革历程的内在动力和发展趋势,可以发现,美国安全应急体制是在应对核战争所代表的传统安全威胁、自然灾害所代表的民生安全威胁以及恐怖主义攻击所代表的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过程中建立和形成的,这一体制的逐步完善也是其中所涉及的环境、理念和机制等三种变量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的结果。其改革发展历程的经验表明,美国安全应急体制能够适应安全环境变化而及时调整安全应急理念,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完善组织机构来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因而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但这一体制的发展往往过度依赖客观环境的推动,也会造成应急管理在主观上的防范疏漏,其中失败的教训也应当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