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导演郭熙志的纪录片《工厂青年》(2016),聚焦于当前全球化进程中的新生代工人群体,并以'工厂''青年''故乡''日记'等四个章节,将工厂青年-知识青年、生产-消费、城市-乡村、中国-世界等不同维度,纳入到了对青年群体的整体性观察中来。透过该片对当代青年现实处境和精神困境的细致呈现,本文试图分析并阐明,今天的工厂青年不仅在工厂车间里完成着超负荷的生产劳动,同时还置身于主导性意识形态的再生产过程中。而知识青年与工厂青年既共享着这一意识形态结构,又被其加以区隔。如何有效地打破这种区隔,进而破除个人主义、消费主义等迷思,成为了青年人在今天必须重新思考和共同面对的关键问题。
简介:<正>青少年在受到外界侵害时,随时可以有权获得社会和他人的帮助,这种帮助可以来自于多方面,如:父母、老师、公安司法人员、军人以及政府机构、各种社会团体、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等等,其中,比较快速、方便、有效的帮助就是“110”报警电话.现在,城市中的许多家庭都安装了电话,公共场所的公用电话也随处可见,凡遇到突发事件和在危急关头,人们都可以通过报警电话及时寻求帮助.报警电话能够帮助公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特别是可以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因此,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许多青少年在遇到不法侵害后,也能够通过“110”报警电话,使自己免遭侵害.
简介:"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提供便捷、自由的舆论空间平台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提供了渠道。因网络独有的高隐匿性、快传播性、强扩散性,使得网络诽谤罪比传统诽谤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诽谤罪进行了规制。但在司法实践中,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存在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方面,法官徘徊于罪与非罪的认定两难境地,造成法院判决的"冰火两重天",不利于名誉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法官的客观化认定趋向,致使涉及公权的案件有扩大之嫌,不利于言论自由的发展。因此,在网络空间下,法官只有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真实恶意"原则,从偏重客观认定转向主观认定,并对涉及公权与私权的网络言论区分对待,通过重构网络诽谤罪司法认定的价值理念、认定方式及认定路径等方式,限制刑法的介入,给予网络言论自由更大的容忍度及保护度,从而平衡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