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提升政府的监管能力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议题。本文基于OECD的分析框架。从监管机构建设、监管工具使用和监管政策三个维度建构起社会性监管能力的分级测量指标体系,选取环境保护部等八个中央社会性监管机构为研究对象进行分级定性评估。研究发现,2013年国家安监总局的监管能力最高,而卫生与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相对较弱,而各个机构监管能力差异主要是受到历史上相关制度和行为、部门有限理性选择和外部政策窗口等三个因素的影响。基于此,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发挥历史的“正效应”,充分利用政策窗吒提升我国社会性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本文由于公开数据的限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同时在资料编码、分值计算等方面仍需要提高。
简介: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触及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利益,应当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放在这项工作的首位。虽然各地情况不同,但乡镇机构改革应当注意几个共性问题。一要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要组织专人做好乡村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对房屋、车辆、办公用具等财物进行清理和登记。防止有人趁机构改革之机转移债权债务,变卖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逃废银行和集体债务。确实需要处理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要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集体资产要经村民大会同意),实行公开拍卖。二要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土地承包政策。严禁趁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之机把农户承包的耕地、山林、水面打乱重新分配,侵犯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对被减并乡村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包括乡村企业承包合同),要承认其合法性,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对已经到期或确实需要变更或补签的合同,也要放到机构改革结束、工作走上正轨之后再变更或补签。三要防止乱砍滥伐公私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