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化建设的现实任务要求我们对其理论境遇进行澄清。文化与文明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文化说明的是人类精神的内在价值,它表达着人们对自身存在意义的自觉;文明指涉的是文化精神的外在表现,从词源上看,文明又是一个彻底的现代性概念。人类文化生命的展开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历史进程,文化时常被运用于针对文明进程的批判。现代西方文明的悖论性质与其理性主义文化传统的历史性展开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关联,技术理性与实证主义的弥漫使人们感性的幸福、灵魂的激情受到了压抑,西方现代性文明不再能为其文化发展提供健康的精神环境。在现代性境遇下进行文化建设,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值得我们注意:在文化精神的培育方面,保持开放包容的文化心态;在文化传统的涵养方面,加强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在文化景观的设计方面,力争让文化载体提供丰富的能指意义群;在文化产品的提供方面,借助公共性批判来提升文化产品的公共性品格。
简介:我国正步入公民社会,公共生活伦理应当成为我国当前社会道德建设的重心。公民自治既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道德的重要特征。因此公民社会里公共领域的道德建设也应从公民道德自治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公民社会的另一个特征是公民自愿组织的出现与存在。这些组织具有特定的伦理功能。这些功能表明这些组织既是公民道德实现自治的平台,也是我国公共生活领域公民伦理建设的主要途径。
简介:以道德为基础来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求所立之法为体现基本道德精神的良法、善法,还将道德理念、道德价值、道德追求等贯穿于执政、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真正发挥道德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立法环节,将道德价值和精神渗入立法过程的始终,保证所立之法都为良法;在执法环节,培育执法者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使之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在司法环节,促使司法工作者将公平正义作为首的道德价值追求,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树立道德信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在守法环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源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构建全民守法的道德基础,凝聚全民守法的道德共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坚实的群众道德支撑。
简介:人类男女两性关系是人类社会绵延不绝的必经途径,也影响着良好的婚姻、家庭、社会伦理秩序的形成.从构词法上看,"性"本身就是"心"和"生"的会意,"心"是指道德能力,而"生"是指自然本能,这就在人的自然情欲和道德意志的张力之间形成了人之为人的内在冲突.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说,两性关系涉及双方的意志自由和权益责任,需要用道德、法律等社会规范加以调节.因此,人类两性关系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自然关系,成为具有伦理意义的社会关系.对人类性伦理关系如何从原始社会的简约严酷,经过封建社会的神秘愚昧、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不羁而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健康美好的研究,是社会主义性伦理学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