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劳动法》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第一次明确了工时休假制度,使《宪法》规定的劳动者这一基本权利得到了具体确认。《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延长工作时间依法获得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报酬,劳动者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等。这些关系到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从此得到了更加切实的保障。一、我国工时制度的现状最近几年,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当中,在强调竞争,强调效益的前提之下,很多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不遵守8小时工作制,随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更为恶劣的是,有的企业规定,
简介:一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不强,效益不高,是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难题之一,也是社会保险工作迟迟不能到位的焦点问题之一。如何把国有企业的效益搞上去,成了当今各界人士的热点论题。在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同时,企业经营引入了新机制——剩余收益制,它是打开企业活力源泉的金钥匙。在建立现代企业经营制度的时候,研究试行剩余收益制,将会促进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为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奠定良好的实施基础。对剩余收益制,邹家华副总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认为剩余收益制为“国有制企业重放异彩”带来了“新的曙光”。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称剩余收益制为“一种新的企业体制改革”。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竞争体制。竞争是具有风险性的,风险的表现是企业的倒闭,职工的失业,由此而带来社会不稳定性。为了逃避这种风险,现代市场经济就要制定其运行的各种规则,那就是法制,变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