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同时,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段话阐述了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并指出了政府转变职能的基本方向。加入WTO后标志着我国的社会经济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我们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范围的竞争与挑战,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变政府主导型经济为服务型经济,根据WTO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调整我们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简介: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长期以来有争议的古老而又永新的话题。政企分开,两权分离,也是我国改革初期就存在激烈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讲话,对改革的理论和政策作了又一次历史性的突破。同年10月,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职能转变问题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这些年,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对此都十分重视,经过艰难的改革历程,这方面有很大的进步和创造,但是,由于传统体制和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政府职能转变远远没有到位,而这个问题的解决难度又很大,因此,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探讨,加大切实可行的改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