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按我国法律,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今日我国的私营企业主,就是资本家。私营企业是合法的,资本家是人民的一部分。近年,国内党内一些人提出了吸收私营企业主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党的一些基层组织不顾党中央的明文规定,擅自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这些人被群众称为“老板党员”。其中一些私营企业主还担任了他那家私营企业的党支部或党委的书记,被群众称为“老板书记”。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怪事。此事涉及共产党的性质问题,迎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主张吸收私营企业主人党的理由多种多样,大体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论证私营企业主不是剥削者,说他们从事管理劳动,同工人一样.都是劳动
简介: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对资产阶级法权是限制还是扩大,对资产阶级法权观念是宣扬还是破除,这是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建国以来,历次机会主义路线头子,都是把扩大资产阶级法权作为他们复辟资本主义的阴谋手段。林彪反党集团也是这样干的。他们对我们工人阶级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批判修正主义的“物质刺激”,诬蔑为“变相受剥削”。他们狂热鼓吹“物质刺激还是必要的”,“按劳分配和物质利益原则”是发展生产的“决定动力”等等,妄图用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来腐蚀工人阶级的灵魂,瓦解工人阶级的斗志,破坏工人阶级的团结。对于林彪一伙散布的这种反动谬论,我们必须给予彻底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