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模拟法庭是一种利用技术手段对司法审判进行模拟、演绎的场景行为。数字家庭是利用信息技术控制智能家居、进行数字娱乐活动、与外界通信联系的私人场所。模拟法庭与数字家庭都使用信息技术。前者偏重于群体艺术以及人性中对罪的惩罚,后者偏重于个人智慧以及人性中对爱的追求。现代社会里存在利用信息技术以假乱真的问题,以至于伪造证据污蔑人。模拟法庭通过模拟现场,可以及早发现问题,提前准备言辞,预防在意外事件发生时不知所措。数字家庭一般包括智能家居、数字娱乐、远程医疗等设施与活动。数字家庭使得家庭办公得以实现,节省了成本。值得一提的是,数字家庭技术与模拟法庭措施结合可能产生虚拟审判、远程决定的效果。数字家庭允许远程授信,利用信息、通信与网络技术广播音频、视频,模拟法庭场景的效果。
简介:摘要“重实体轻程序”历来是我国司法实践的诟病,程序正义的理念远未深入人心。大学生法治教育中也存在这一现象,这与教材体系课时安排、程序法自身特性以及大多数教师实务缺乏有关。本文拟探讨通过建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型,弥补这一缺陷的做法。
简介:【摘要】对于人类社会而言,秩序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它是一切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必备的条件。在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所需要的秩序是不同的。农业社会所拥有的是一种自然秩序,随着人类进入工业化的历史阶段,社会的复杂化程度迅速提高,自然秩序开始变得不能适应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的需要,从而出现了创制秩序。20世纪后期,人类开始了后工业化的进程,与之相伴随的是社会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程度的迅速提高,从而对创制秩序提出了挑战。在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人类需要一种新的秩序,它就是一种建立在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基础上的自觉秩序。自觉秩序也就是合作秩序,既是人的合作行动的结果,也是人的合作行动的保障。对于历史而言,自觉秩序将是人类秩序追求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