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日,潼南县院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采取“四诊疗法”深入查找薄弱环节。个人“自诊”:全院干警深入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个人分析材料,提交至政治处备查。相互“会诊”:先后以支部、科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互相帮助找缺点、列表现,真诚地开展相互“会诊”,使思想得到了广泛的交流,意见得到了充分的沟通。上门“求诊”:深入县直部门等70余个单位,走访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群众征求意见。开门“纳诊”: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畅通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截至目前,该院共发放征求意见表450余份,召开座谈会130余次,走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和群众员8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90余条,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简介:在新疗法的使用和告知问题上,法律有必要平衡促进医学科技发展与保护患者利益之所需。在新疗法的告知问题上,"诊断治疗"与"信息告知"区分论决定了患者有权获得全面的关于疗法的信息,包括尚达不到常规疗法成熟度和认可度的非传统疗法,而不是仅限于医生本人或某一群体医生所推荐或认可的疗法。所需要告知的疗法的范围很可能宽于医生在个人技术上和情感上较为认同,并选择使用的疗法的范围。这需要克服个体医生或某一群体医生的偏好。在新疗法的使用问题上,通常以常规为导向的侵权法规则具有重传统轻创新的特点,应努力减少某些规则对医学科技创新所产生的冷却甚至扼杀效果,增强传统疗法与试验性疗法的平等地位。一方面,因其内含对非常规疗法的冷却甚至扼杀效果,可缩小"患者同意/自冒风险"机制的适用空间,将其局限于试验性和风险程度较强的疗法。另一方面,可增大侵权法对医疗行业的特殊保护规则(如英国法中的Bolam规则和美国法中的"两种流派"理论)的惠及面,尽量减少非传统疗法的使用者对责任风险的担扰。
简介:在监狱,应用于罪犯心理矫治活动的方法有多种,其中叙事疗法取得的效果很明显,在国外已被广泛地运用。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罗杰斯式的积极倾听、艾里斯的REBT相比,叙事心理治疗更加直接、深入、人道,因此叙事疗法很适合罪犯的心理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