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投资”定义是国际投资仲裁实现管辖的基础,但其欠缺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明确且一致的定义,因此仲裁庭在管辖中必须对此进行解释。自Fedax案与Salini案以来,仲裁庭运用多种方法解释投资,体现了投资定义扩张化趋势。投资定义扩张一方面反映了促进投资自由与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要求,但另一方面也产生负面影响,如对东道国外资管制造成冲击,便利外国投资者滥用投资仲裁乃至影响国际投资法治基础。中国作为接纳外资的传统大国与新兴投资大国,其对内经济管辖与对外投资利益等权益也会因“投资”扩张锋芒而受损。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国际仲裁实践中日益扩张的投资定义实现合理限制,从而实现东道国与投资者的共赢并维护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利益。
简介:1996年新加坡制造业部门的外资投资额(承诺投资额)比1995年增长17.8%,增至57.6亿新元,高于1995年的增长率(12.1%)。就1996年外资投资额的投资来源国别、地区别看,来自日本的投资额由于在石化、半导体的领域继续有大型投资案例而比1996年增长70.1%,增至19.6亿新元,有了大幅度的增长。1995年减少15.3%的美国投资额在1996年恢复了增长8.9%(22.62亿新元);美国保持了首位投资来源国的地位,来自日本的投资额虽然有大幅度的增长,但它在外资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则从1995年的42.8%下降到1996年的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