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市场秩序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我国区域市场秩序的建构受集权和分权影响,需要地方政府具有足够动力来推动,因而有自己独特的逻辑。影响市场秩序的地方行为源头表现为对要素流动偏好、政绩考核和可支配权力的追求。但政府强干预下的市场秩序从长期来看对区域经济增长并无益处。因为一体化的本质是要素流动一体化,需要市场秩序的协调和保护。建立一个既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行动,又有利于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市场秩序并非不可能。以市场秩序的法制化制度化为重点,推动改善和重构区域市场秩序,推动行政干预力量的弱化,促进市场对各种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关键。
简介:本文试探析欧盟地区发展政策与即将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CEECs)经济一体化关系的问题。本文认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明显滞后,在完全经济一体化所要求的政策的调整和协调方面,与之前加入的其他国家相比,CEECs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挑战。在一体化的进程中,极有可能受到所谓的“不对称冲击”的影响。因而,欧盟地区发展政策可能成为一种政策工具被中东欧诸国家利用。但其目标不是地区经济收敛,而是重点扶持优势地区来带动整个经济的增长。首先,我们分析这些国家溶入欧洲经济的程度,然后探讨成功一体化的前提条件和地区发展政策的意义和作用,最后得出结论。
简介:近年来,国家有意通过干部交流来促进省区间的平衡发展,国内外学者也对官员交流做了大量研究,但大多是被纳入经济增长的分析框架中,还缺乏其对经济一体化影响的定量研究。本文系统考察了省级官员跨省交流及任期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研究发现,交流能够显著促进国内市场整合;书记比省(市)长的促进作用更强,如果书记交流的水平提高l%,市场整合水平提高0.183%;平行交流比垂直交流的促进作用更强,高出9.52%。研究进一步发现,官员交流促进经济一体化存在时滞效应,官员任期与经济一体化的关系呈现正u型特征。研究还发现,官员交流对一体化的影响在地区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对东部的促进作用强于中西部。本文是对已有理论文献的拓展,从实证角度验证了已有理论的正确性,并对我国官员治理制度的完善提供一定的证据支持。
简介:本文试图估计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通常称为CLMV国家[即“柬老缅越”])在加入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后由于实施共同有效特惠关税(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CEPT])制度而遭受的税收损失,并建议它们采取适当的政策来弥补这些损失。显而易见,除了与众不同的缅甸以外,其余的CLMV国家都肯定会由于实施该制度而损失大量向东盟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的关税收入。然而,所有CLMV国家的政府总收入(税收和非关税收入)却可能会大大增多,尽管共同有效特惠关税的税率降低了。因此,本文认为,尽管这些国家的税收暂时减少了,但它们还是应该继续致力于充分实施共同有效特惠关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