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教学实践中,"两课"教师创造了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这些教学方法,按其外部形态和这种形态下学生认识活动的特点,可以分类为:1、以语言传递信息为主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读书指导法;2、以学生直接感知为主的教学方法,如演讲法、参观法、案例教学法;3、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教学方法,如练习法、实习法;4、以欣赏活动为主的教学方法,如欣赏法;5、以引导探究为主的教学方法,如探讨法.此外,随着"两课"教学改革的深入,各地正在不断实验和推出一些新的教学法,如"学导式"教学法、"茶馆式"教学法、系列教学法、尝试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程序教学法等.这些教学方法,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包含、相互连接,构成一个完整的"两课"教学方法体系.在教学实践中,"两课"教师能否科学地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就成为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问题之一.正如前苏联教育家孔德拉秋克所说:"教学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能否妥善地运用教学方法.知识的明确性、具体性、根据性、有效性、可信性,有赖于对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那么,高校"两课"教师应如何科学地选择教学方法呢?
简介:《侦查措施与策略》课程具有实践性强、对学生应用能力要求高、紧贴公安实战等特点.针对课程的特点和总体教学目标,以公安所需的综合能力为核心,将理论教学、案例讨论及实践训练三部分内容有机整合起来,采用基于实战的课改思路,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可以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简介:宪法在法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地位。但是,由于宪法学是以国家的本质和形式,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并具有内容多、理论强、政治性突出的特点,因此,宪法学的教学难度大,容易出现内容脱离实际,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方法单调生硬,观点陈旧滞后的局面,这与宪法学在整个法学教育过程中应发挥的作用极不相称。这样局面的出现,除了宪法学课程自身的特点之外,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单一陈旧的教学方法。因而,如何对宪法教学进行有效改革,建立与宪法课程特点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