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基金的要素匹配机制。(1)事权方面。当务之急是合理、明晰地界定政府的支出责任范围,从而才能明确政府引导基金真正用在哪里。综合考虑国家战略、政府目标、政府职能定位,通过中期财政规划等途径,进一步明确政府事权,让政府引导基金有的放矢。再者,应当重新划分政府在引导基金中的事权范围,明确政府的职责在于引导,而非主导和指导。投资、运营等市场属性的事权交由市场化的投资主体,政策目标设定、行政法制监督等政府属性的事权交由政府。政府不能以行政手段干预引导基金的专业化管理,但可以通过实行“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等加以引导和监管,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简介:地域间经济要素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是促进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缩小地区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欠发达地区缺乏的要素能否从内部更多地积累,并吸引发达地区的要素流入。不可流动要素的状况是决定要素运动的重要方面,而要素运动又与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因而,若能有效改善一个地区不可流动要素的状况,则有助于该地区要素的积累和流入,从而带动经济发展。一些不可流动要素的状况是无法改变的,如一个地区的土地、能源、矿产资源等,但是,诸如交通、通讯、网络等公共基础设施及促进生产要素结合的各种制度性及体制性因素则可以改善,而在这方面,政府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如果政府能够改善落后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状况,同时切实改善体制与制度环境,则一方面能够吸引可流动要素的流入,另一方面也可加强本地区薄弱要素的培育,从而促进该地区经济增长,弥合区域经济差距,实现各地区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