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通过对易门县实施《易门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易门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的目标进行分析,掌握县内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趋势,总结经验与不足,为下一步提出干预措施,制定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案。结果2010年孕产妇死亡2例,1例为宫外孕(延误就诊)、1例为中期引产,提示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及重点高危引产管理成为我县的薄弱点。2008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24%逐年提升到2013年的99.18%,住院分娩率均达到99%以上,高危管理率、新法接生率均达100%,妇女病检出率下降到2013年的28.76%。新生儿死亡率与2008年的8.12‰较2013年下降2.18‰;婴儿死亡率与2008年的8.86‰较2013年下降1.4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与2008年的9.59‰较2013年下降1.42‰。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95%以上,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与2008年的93.58%较2013年上升了6.2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与2008年的90.12%较2013年上升了7.16%,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均为0。结论妇儿工委、计生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应实时加强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及妇女卫生生理知识宣教,提高自我保健意识,进一步加强卫技人员技能培训,提高识别重点高危引产管理和危及救治。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实施责任制护理对提高护士工作责任感及患者满意度的影响。方法选取本科室实施责任制护理实践包括改革护理工作的排班模式,制定责任制职责,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人性化服务,并对实施责任制护理前后进行问卷调查,对护士责任感和病人满意度进行评价。结果实施责任制护理后,护士工作责任感由实施前的(27.13±4.74)增加到(29.00±3.69);住院患者的满意度由82%增加到93%,两个评价指标差异性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及住院患者满意度显著提高。结论开展责任制护理后,可明显提高了患者满意度,增强了护士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医院效益和社会效益。
简介:1.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第-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董某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他的监护人.《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159条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董某父母应承担赔偿医疗费的民事责任.该意见的第22条又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董某的父母在国外,把董某委托给朋友张某,张某便为被委托人.因此,张某在董某父母不在期间负有对董某的监护职责.本案应由张某和董某的父母连带赔付梁某的医疗费.
简介:摘要随着医学模式的改变,由过去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其次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病人来医院治病,对我们的治疗护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一、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二、高度责任心,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三、爱心、耐心、细心、同情心四、良好的沟通能力五、提高业务水平,注意心理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