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对新(草案)中主要定义的研究揭示定义的变化与立法精神改变的关系,探讨我国法律法规如何与这些变化相适应.文中着重对新条例草案中首次提及的定义"公共卫生危害、疾病、国际卫生条例国家归口单位、建议(长期建议、临时建议)、集装箱装卸区,交通工具经营者、受感染和污染地区"进行了分析与讨论,提出:在的修订中,应明确卫生检疫部门反恐职责任务、对集装箱装卸区的监管职责以及交通工具经营者的义务;建立国内与出入境协调一致的国家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卫生检疫部门监测与应对能力,明确与各级卫生、公安等部门职责和协调配合机制;积极收集国内外可能引起公共卫生危害的证据并自觉履行上报义务,关注"受感染和污染区"的动态信息,参与WHO的决策过程;在新修订检疫法规中规范定义解释和增加可操作性附件.
简介: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中部分条款的探讨易卫斌(湖北省十堰市卫生防疫站,442000)《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简称条例)及《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自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各地相继开展了不同声势的...
简介:基层放射卫生管理初探朱承森,陈乐生(福建省建瓯市卫生防疫站,353100)基层放射卫生管理是放射卫生宏观管理的基础部分,也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应把握住各主要环节,才能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1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搞放射卫生工作,首先要取得单位主管领导的支...